家庭暴力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一、家庭暴力離婚需要什么證據,需要什么證據
(一)在對方使用暴力時,要盡量讓鄰居、居民委員會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婦聯機構進行處理,并將相關的書面記錄予以保存,可為以后作為證據使用。(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門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出警記錄能夠證明該案案由、處理等。詢問筆錄記錄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暴力行為的程度以及處理等。當事人對于這種證據一般是無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調去、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當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師到法院的申請調查令進行調查。(三)當事人可以對自己所經歷的家庭暴力,進行錄音或是錄像,這種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的一種,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存在,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相互印證,該部分證據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四)醫院的一些診斷書或是實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證書》,醫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光片或是輕重傷的診斷證明,還包括診斷機構所作出的診斷證明書。二、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嗎,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需要收集哪些證據,證據如何收集在生活中,只有家庭暴力很嚴重忍受不了時當事人才會報警處理,有些甚至是鄰居給報的警,之后對方當事人不承認有家庭暴力怎么辦這就需要在遭受家庭暴力時保留證據,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需要收集哪些證據呢下文為您介紹的是家庭暴力證據如何收集的相關。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為。最常見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現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10報警;受到嚴重傷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證據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鑒定。
3、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三、家庭暴力沒有證據可以離婚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家庭暴力沒有證據能離婚。當事人在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情況下,如果雙方都愿意離婚,并且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協商一致的,二人可以去民政局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或者是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要其有其他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也會依法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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