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職工死亡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一、事業單位職工死亡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以上就是事業單位職工死亡遺囑撫恤金標準的回答望采納
二、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怎樣的標準領取撫恤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三、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和補助金,領取標準是什么
1、退休職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領取撫恤金,只要有死亡證明就能領取喪葬費和撫恤費。死亡者遺屬領取喪撫費時需攜帶死亡證明、銷戶證明、領取人關系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
2、湘人社發201340號文件,職工死亡后按規定應當火葬但未實行火葬的,其遺屬不得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3、《關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了明確。《通知》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后,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證明了。從2013年1月1日起,憑相關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遺屬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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