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法律怎么規定離婚財產分割的,其中一方一直在家帶孩子無工作
一、我國規定法律怎么規定離婚財產分割的,其中一方一直在家帶孩子無工作
夫妻一方的特有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無法協商的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離婚后,共同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首先,在共同財產分割時我們首先應遵循協議優先原則。夫妻在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若存在真實有效的財產處理協議,以協議優先原則來對財產進行劃分。
其次,只有在無協議或者協議無效時,才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照顧”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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