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工程款1年有效要件是什么該怎么辦?
一、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1年有效要件什么,該怎么辦?
(一)有效要件1、工程款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簽訂該欠條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該欠條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二)該怎么辦;
1、拖欠工程款可以通過協商訴訟或仲裁的方式執行,債權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勝訴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二十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三、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1年有效要件什么
1、工程款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簽訂該欠條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該欠條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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