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一下婚前房子離婚了是否能分
一、您好,我想問一下婚前房子離婚了是否能分
婚前房子離婚了是否能分,需要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一、婚前一方全款出資購買的房屋,屬于出資方個人,另一方無權分割;
二、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部分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實際還貸比例分割,雙方對房屋分割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婆婆名下的房子離婚可以分割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1、房屋登記在公婆名下,如果公婆承認該房屋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出資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只是登記在了老人的名下,那么,該套房屋不應以房屋權屬證書上的登記來認定房屋的真正權屬,而應該以事實產權作為認定的依據。因此,該套房屋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房屋權屬證書上登記的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從證書的公示、公信效力來看,一般推定該房屋的產權人為夫妻一方的父母。同時如果夫妻一方和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人不承認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法院不能將該房屋作為共同財產進行處理。
一、婚內出軌能分割婚前財產嗎
1、婚內出軌不會分割婚前財產,離婚只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
2、夫妻共有房屋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和共同受贈或繼承的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夫妻一方買的房子婚前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如果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在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或直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對另一方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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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三、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女方寫協議放棄房子,離婚時房子可以分嗎
1、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四、婆婆的房子離婚能不能分
1、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因此,該問題中所謂婆婆的房子能不能分,應該視情況而定,假如婆婆還在世,那么該房子就屬于婆婆的個人財產,并不屬于其兒子,也就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離婚時不能分割。
五、夫妻感情破裂離婚,不想要子女,房屋可以平分嗎
1、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財產以及子女撫養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一致,以雙方協商為準即可,法律并不干涉雙方協商的。
2、如果協商不成,通常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的時候一人一半,孩子一方撫養,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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