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縱走私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體是什么主要規定
一、有關放縱走私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體是什么主要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
9.9高檢發釋字[
19992號)二、瀆職犯罪案件(二十一)放縱走私案(第411條)
放縱走私罪是指海關工作人員佝私舞弊,放縱走私,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放縱走私犯罪的;
2.因放縱走私致使國家應收稅額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3.3次以上放縱走私行為或者一次放縱3起以上走私行為的;
4.因收受賄賂而放縱走私的。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4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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