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合同糾紛怎么走仲裁,沒有法律依據
一、發生合同糾紛怎么走仲裁,有沒有法律依據
發生合同糾紛可以直接地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申請,然后就是需要等待仲裁機構發放相關的材料,對當事人來說是需要準時的參加仲裁的活動的,并且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由仲裁機構作出仲裁。
二、合同糾紛怎么仲裁解決,有哪些法律規定
準備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交納仲裁費用,仲裁機構受理之后會組成仲裁庭,審理合同糾紛問題并下達仲裁決定。在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階段都會產生合同糾紛問題,此時可以協商和解,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三、合同糾紛能用仲裁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在簽訂了有效的仲裁協議或者仲裁條款的情形下,發生合同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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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四條
[2《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3《仲裁法》 第二十二條
[1《仲裁法》 第四條
[1《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1《仲裁法》 第二十二條
四、合同沒有約定訴訟還是仲裁,發生糾紛了怎么辦
1、沒有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地,一般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可以管轄,二者不同的,原告可以選擇管轄法院。
2、合同中約定了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和訴訟的,發生爭議時,仲裁協議無效。仲裁或起訴的,仲裁條款無效。但是如果一方申請仲裁,被申請方首次開庭前未提出異議,視為接受仲裁。
3、《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
4、《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條,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司法解釋》 第二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條
五、合同約定采用仲裁解決糾紛的,還能起訴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當事人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有以書面方式明確約定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此,雙方若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就不能再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沒有聲明有仲裁協議,合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26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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