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離婚后反悔可以起訴處理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財產分割離婚后反悔可以起訴處理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是可以起訴處理的。如果雙方決定解除婚姻關系的,就需要就財產分割的問題進行充分的協商。如果雙方已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其中的一方又反悔的,需要重新進行協商或者直接起訴處理。
二、法院判決離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訴財產分割嗎
法院判決離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訴財產分割的。例如,離婚后,一方發現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判決離婚時,財產是否可以不分割,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判決離婚時,財產可以不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離婚但是不分割財產,法院會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判決離婚,同時不對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女方起訴離婚婚前財產會分割嗎,該如何規定的
是不會被分割的,因為此時是屬于一方當事人的婚前財產的,除非雙方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處理雙方之間的離婚財產糾紛的時候,是要明確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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