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開庭當事人可申請延期嗎
一、疫情影響開庭當事人可申請延期嗎
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法院也可依法決定延期開庭,但需提前告知當事人。承辦法官對受疫情影響的案件,可視情辦理審限中止、延長手續。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的公告案件,如具備條件的,可采取在線庭審或線下方式按期開庭;如不具備條件的,可視情延期審理。
二、疫情期間當事人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嗎
可以,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法院也可依法決定延期開庭,但需提前告知當事人。承辦法官對受疫情影響的案件,可視情辦理審限中止、延長手續。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的公告案件,如具備條件的,可采取在線庭審或線下方式按期開庭;如不具備條件的,可視情延期審理。
三、勞動仲裁的開庭時間可以申請延期嗎
您好,針對您的勞動仲裁的開庭時間可以申請延期嗎問題解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2。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可以延期審理
1,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證人到庭,調取新證據,重新鑒定
四、疫情期間法院會延期嗎
疫情期間法院會延期開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證人到庭,調取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五、交通事故調解期限的多少天當事人一定接受調解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當事人不一定要接受調解。當事人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并另行約定調解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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