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公積金?
一、什么情形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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