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輕傷可要求哪些賠償
一、交通事故中受輕傷可要求哪些賠償
1、受傷未致殘的賠償項目因交通事故受傷尚未達到致殘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的的范圍包括以下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因交通事故致殘的,賠償范圍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根據情況提出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另外,以上三種情況,受害人或死者的近親屬還可以要求賠償義務人支付精神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要知道,交通事故本來就不是針對性的故意傷害行為,有很多的交通事故也會直接導致肇事者本人受重傷,甚至是死亡。但是,無責一方可以直接通過交強險辦理理賠。如果各自承擔50%的責任,那就各自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雙方相互計算下來的話,多退少補即可。
二、交通事故中受傷可要求哪些賠償,怎么規定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受害人可以向責任人要求以下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交通事故造成其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三、交通事故中傷殘能要哪些賠償
1、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需指出的是賠償義務人除了賠償上述費用外,還應該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費用,即因就易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最長可達20年。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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