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交通違章處理時間法律規定
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交通違章處理時間法律規定有哪些
上午08:
30-
11:
30。下午
13:
30-
17:
00(冬季13:
00-
16:
30)。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二、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交通違章法律規定處理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1、車輛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2、車輛駕駛人駕駛證原件
3、車輛駕駛人身份證原件
4、現金和銀行卡。
交通違章定義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隨意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三、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交通違章處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交通違章處理需要的材料有以下這些1、車輛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2、車輛駕駛人駕駛證原件
3、車輛駕駛人身份證原件
4、現金和銀行卡。
二、交通違章定義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隨意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四、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交通違章多久能處理
1、交通違章處理時限是15天。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