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犯盜竊罪會負刑事責任嗎
一、聾啞人犯盜竊罪會負刑事責任嗎
1、如果該聾啞人盜竊時在16周歲以下,則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可以責令他的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
2、如果如果該聾啞人盜竊時在16周歲上,則需任何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個人一次盜竊數額在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則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當然,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的標準。
3、同時根據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犯罪嫌疑人會有案底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我國的犯罪嫌疑人不會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三、盲人、聾啞人犯罪會減輕刑事處罰嗎
對于盲人、聾啞人犯罪,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對于極少數知識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時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的盲人、聾啞人才可以考慮不予以從寬處罰;對于不但責任能力完備,而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和后果非常嚴重的盲人、聾啞人犯罪分子,應堅決不從寬處罰。一、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須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減弱者,其刑事責任相應地適當減輕。
二、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的有
1、已滿12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3、生理缺陷者(聾啞人、盲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4、已滿75周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九條
四、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會見嗎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辯護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2、會見的規定如下
1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2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五、應該如何才是暴力取證犯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證人證言的;
2、暴力取證造成證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3、暴力取證,情節嚴重,導致證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證,造成錯案的;
5、暴力取證3人次以上的;
6、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暴力取證,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證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六、最高院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的解釋會如何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年8月6日 (三十一)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第417條)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及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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