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有哪些成員會被判刑
一、非法集資哪些成員會被判刑
非法集資處罰的是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人,投資者是無罪的,不會受到處罰。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準,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二、非法集資案件中,哪些人可能成為共犯
1、根據我國《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請注意,成立共同犯罪的條件有三一是二人以上,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公司),當然要排除該罪名沒有規定法人可以犯罪的情形。單純從自然人角度講,也不要求二人都具有完全責任能力(在我國公民達到14周歲以上無精神病為完全責任能力),即便一方為12歲的少年可以成為共同犯罪的主體,當然不具有可罰性;二是共同意思,也就是有共同犯罪的想法,我們專業術語叫做具備相同的犯罪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三是共同行為,也就是一起去做了壞事,這里的“做壞事”不是指大家都要“親歷親為”著手做,而是對犯罪進程的推動作出了必要“貢獻”,例如教唆、幫助等。
2、出于刑法理論“幫助犯”的考量,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能夠及時退繳上述費用的,可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5條
三、非法集資罪員工有罪嗎,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非法集資罪員工有罪,涉及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兩個罪名。員工明知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還進行的,可能會有牽連,不過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追究基層員工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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