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強奸辯護詞,強奸罪無罪辯護詞范文是什么樣的,強奸罪無罪辯護詞的格式如下:1、表明被告人指派某某律師擔任其辯護人;2、無罪辯護中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強奸罪證據不足,沒有提供合法指控證據;3、被告人與被害人是自愿發生性關系等。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未遂辯護詞,與精神病人發性行為犯法嗎,在生活中,行為人在明知對方為精神病人的情況下,與精神病人發生性關系的,涉嫌強奸罪,毫無疑問涉嫌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罪輕辯護詞,強奸罪辯護詞怎么寫,強奸罪辯護詞的格式如下:1、寫明指派誰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依法履行辯護職責;2、寫明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節,認罪態度好;3、如果是未遂犯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等理由;4、辯護人簽字并且寫明時間。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多人 辯護詞,誘騙精神病人發生性關系能構成強奸罪嗎,誘騙精神病人發生性關系能構成強奸罪。以明知婦女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嚴重癡呆的人而與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婦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應視為違背婦女意志,構成強奸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中止辯護詞,與精神病人性交構成強奸嗎,如果明知對方是精神病人,而與對方非法發生性交是構成強奸罪的,但是如果不知道對方是精神病人,也未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經本人同意與之發生性交的,則不構成強奸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精神病辯護詞,怎樣區分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劃分主要從刑事責任年齡和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兩方面進行劃分。一、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二、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1.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2.完全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3.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辯護詞 強奸 證據,指定強制醫療案件辯護詞是否合法,指定強制醫療案件辯護詞是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為其指定辯護人。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強奸 中止 辯護詞,強奸精神病人具體怎么定罪判刑,強奸精神病人,構成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強奸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從重處罰。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精神病人民事訴訟案例,與精神病人發生性行為怎樣定罪,與精神病人發生性行為,以強奸罪定罪處罰。一般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精神病人犯罪案例,不構成共同犯罪的辯護方式有哪些,
不構成共同犯罪的辯護方式有如下幾種:
1、關于態度問題:辯護人從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幫助審判機關弄清案情,從而作出公正判決,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2、關于辯護的內容:這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案情,突出主要觀點,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觀點被沖淡。有的應從認定事實上進行辯護,有的應從適用法律上進行辯護,有的則應在適用刑罰方面,有所側重,或者還應該從別的方面進行辯護。不管從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觀點。辯護詞寫得好壞,不在于篇幅長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觀點,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3、是關于辯護詞的格式: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說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了辯護詞的基本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