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一、鄭州市助學貸款申請流程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首次申請貸款并通過貸款資格認定的學生,需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持蓋章的申請表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二)戶籍證明借款學生所在家庭戶口薄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出示即可,不需復印件)。
(三)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
(四)市、縣級資助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再次申請貸款,由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無需蓋章)和學籍證明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并出示以前年度簽訂的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和身份證明(無需復印)。
高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留存開發銀行,復印件留存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表(原件)和其余證明材料復印件均一式兩份,開發銀行和縣級資助中心各留存一份。
二、如何申請助學貸款,要不要簽助學貸款擔保合同的
一、助學貸款的擔保人需要滿足是貸款學生的監護人,直系親屬或者其他自愿成為擔保人等。二、一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要擔保人,但學生畢竟沒有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尤其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則需要擔保人,也就是共同借款人。成為助學貸款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為借款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
2、若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且需有有效資產抵押、信用戶評定等證明。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成為助學貸款的擔保人,但如果擔保人之前也申請過助學貸款且暫未還清其貸款,則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擔保人
三、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四、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是怎樣
1、借款人向學院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貸款所需材料。
2、學院對借款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借款人的有關情況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學院負責指導借款人填寫《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等有關材料。
4、學院將《審批表》及其他材料匯總,填寫《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后,統一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其中《信息表》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報送。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各學院上交的材料進行匯總及復核后,報送銀行審批。
6、借款人材料通過銀行審批后,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統一填寫《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7、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五、助學貸款糾紛怎么處理?申請助學貸款需要的條件
現在我們國家是重視教育的,對于家庭困難的學生,國家也是有一些政策進行支持的,比如助學貸款,對于這一貸款,是不同于其他貸款的,因為性質的不同,在借款金額以及利益方面都是不太一樣的,為了就是幫助學生能夠順利上學。浙江世紀新天律師事務所童英貴律師解析。一、助學貸款糾紛怎么處理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
六、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1、借款人向學院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貸款所需材料。
2、學院對借款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借款人的有關情況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學院負責指導借款人填寫《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等有關材料。
4、學院將《審批表》及其他材料匯總,填寫《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后,統一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其中《信息表》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報送。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各學院上交的材料進行匯總及復核后,報送銀行審批。
6、借款人材料通過銀行審批后,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統一填寫《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7、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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