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懷孕期間請假的計算方法。
一、在上海懷孕期間的請假怎么算
1、懷孕期間請事假的話沒有工資,請病假的話是有工資的。職工應履行請病假手續,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單。一般由醫療單位開具病假條(通常為2周/次),并由職工提交給企業。經企業審核通過后,職工開始休病假。
2、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二、懷孕請假工資怎么算,懷孕請假的工資是怎么算
眾所周知,懷孕的女職工是可以請產假或病假的,當然請的假不一樣,那么獲得的相應的工資就不同。那么,要是懷孕的女職工請病假的話,懷孕請假工資怎么算呢對于女職工在孕期休長病的情況,根據上海市的有關文件,主要有以下處理原則1、職工應履行請病假手續,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單。一般由醫療單位開具病假條(通常為2周/次),并由職工提交給企業。經企業審核通過后,職工開始休病假。
2、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說明1總體上是在原有實得工資的基礎上“折上加折”。說明2“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是包含在職在崗期間的獎金、津貼、補貼等。因休病假的職工未能正常參加工作,因此前述因生產工作而產生的工資性收入是無法享受的,典型的示例如高溫補貼。
3、在長病假六個月期滿后,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具體標準如下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4、病假待遇低的“兩個保底”和病假待遇高的“一個封頂”,具體標準如下第一個保底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于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第二個保底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標準的80%。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三、職工懷孕期間請假怎么算
1、懷孕期間請事假的話沒有工資,請病假的話是有工資的。職工應履行請病假手續,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單。一般由醫療單位開具病假條(通常為2周/次),并由職工提交給企業。經企業審核通過后,職工開始休病假。
2、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四、工作期間懷孕檢查算請假么
不算請假。1、女職工懷孕期間,準予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或曠工處理。
2、因此,在上班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應視為正常工作,單位應按正常出勤的標準支付工資,不能按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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