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二年的依據是什么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二年的依據是什么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二年的依據是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法律依據】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引用法規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二、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期是多久,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
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期為2年。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三、工程建設中,什么是工程質量保修期
工程建設中,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四、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2023年規定是什么?
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2、承擔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由設計單位負責。3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應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環保節能等有關規定。
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范2023年的規定?
第五條申請檢測資質的機構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所申請檢測資質范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主要檢測儀器、設備清單(五)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和社會保險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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