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獨創性是指什么?”
一、著作權的獨創性是指什么?
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襲性)和差異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在表現形式上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從而視為一部新產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所謂獨創性并不意味著作品必須是一個人單獨創作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作品,由于不是對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也同樣具有獨創性。獨創性是僅就作品的表現形式而言的,而不涉及作品中包含或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一部科學論著盡管使用了一部已有作品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但只要沒有對已有作品借以表達這種思想和信息的結構和語言進行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具有獨創性。當然,這并不是說,一部作品中使用已有作品的思想和信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涉及道德規范或其他法律規范。獨創性也并不限于原始作品。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演繹作品,盡管不是絕對的獨立構思的產物,但仍然是經過一定的創作活動產生的,而不是對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同一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另一部演繹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因而也具有獨創性。獨創性與作品的文學、藝術或科學價值的大小無關,一幅由兒童獨立完成的書法作品,即使藝術價值很小,沒有經濟利用的可能,仍然具有獨創性。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與專利制度中發明的新穎性要求不同。發明的新穎性要求意味著發明必須是首創的,前所未有的。作品的獨創性要求僅意味著作品是非抄襲的和有差異的即可,即使表現形式與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無妨。例如,兩個人在同一位置、同一時間拍攝同一景物而產生的兩張相似的照片,由于并不是相互翻拍的產物,因而都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分別受到保護。二、著作權法的獨創性是怎樣的?
著作權法的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襲性)和差異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在表現形式上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從而視為一部新產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獨創性是僅就作品的表現形式而言的,而不涉及作品中包含或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一部科學論著盡管使用了一部已有作品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但只要沒有對已有作品借以表達這種思想和信息的結構和語言進行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具有獨創性。當然,這并不是說,一部作品中使用已有作品的思想和信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涉及道德規范或其他法律規范。 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與專利制度中發明的新穎性要求不同。發明的新穎性要求意味著發明必須是首創的,前所未有的。作品的獨創性要求僅意味著作品是非抄襲的和有差異的即可,即使表現形式與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無妨。例如,兩個人在同一位置、同一時間拍攝同一景物而產生的兩張相似的照片,由于并不是相互翻拍的產物,因而都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分別受到保護。三、獨創性著作權法的規定是什么?
一、獨創性《著作權法》的規定是什么?著作權中,作品要求具有獨創性,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原創性。但是獨創性具有一定的標準,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原創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著作權法理論中允許偶合,兩位作者獨立同時完成或單獨完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襲性)和差異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在表現形式上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從而視為一部新產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所謂獨創性并不意味著作品必須是一個人單獨創作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作品,由于不是對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也同樣具有獨創性。獨創性是僅就作品的表現形式而言的,而不涉及作品中包含或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二、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語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當于語言文字的符號來表達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頭語言創作的、未以任何物質載體固定的作品,如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祝詞、布道等。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筑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5、攝影作品。攝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攝影器材,通過合理利用光學、化學原理,將客觀物體形象再現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種藝術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制在一定記錄介質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借助于適當的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制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著作權在我們國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權利,它也是知識產權體系當中的重要的制度,對于著作權作品在進行保護的時候首先是需要確定作品具有原創性,否則是不能夠進行保護的,必須是作者獨立完成。
獨創性著作權法的規定是什么?
隨著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經濟成為一個利益巨大的經濟部門,傳統的著作權人希望在網絡上也能對他們的作品進行保護,網絡上的既得利益者則希望網絡上的權益能得到傳統著作權的擴大保護。那么怎么保護網絡著作權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 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于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于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制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我國《著作權法》還規定了有關于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證據保全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保全措施的規定,有利于被侵權人權利的保護,也有利于法院對案件的審理。以上就是成都合同糾紛律師總結的網絡著作權保護措施的信息,對于我國《著作權法》,其中還規定,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這樣的規定有利于對著作權人利益更好的保護。
四、著作權獨創性是什么
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襲性)和差異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在表現形式上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從而視為一部新產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所謂獨創性并不意味著作品必須是一個人單獨創作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作品,由于不是對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也同樣具有獨創性。
獨創性是僅就作品的表現形式而言的,而不涉及作品中包含或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
一部科學論著盡管使用了一部已有作品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但只要沒有對已有作品借以表達這種思想和信息的結構和語言進行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具有獨創性。當然,這并不是說,一部作品中使用已有作品的思想和信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涉及道德規范或其他法律規范。
獨創性也并不限于原始作品。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演繹作品,盡管不是絕對的獨立構思的產物,但仍然是經過一定的創作活動產生的,而不是對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同一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另一部演繹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因而也具有獨創性。
獨創性與作品的文學、藝術或科學價值的大小無關,一幅由兒童獨立完成的書法作品,即使藝術價值很小,沒有經濟利用的可能,仍然具有獨創性。
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與專利制度中發明的新穎性要求不同。發明的新穎性要求意味著發明必須是首創的,前所未有的。作品的獨創性要求僅意味著作品是非抄襲的和有差異的即可,即使表現形式與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無妨。例如,兩個人在同一位置、同一時間拍攝同一景物而產生的兩張相似的照片,由于并不是相互翻拍的產物,因而都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分別受到保護。
五、獨創性的字體是否有著作權
獨創性字體具有著作權。著作權法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引用法規
[1]《著作權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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