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偵查的期限均為多長時間
一、公安局立案偵查的期限都是多久
1、立案后的偵查期限是沒有規定的。立案后的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依法批準可以延長1到5個月。
2、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應當在15日內決定立案,并且將立案決定書送達人民檢察院。同時人民檢察院也應當采取措施,依法對通知立案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立案偵查。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抽大麻抓到拘留多久?
抽大麻被抓到的話是有可能面臨15天的行政拘留的,因為吸毒的這種行為并不構成犯罪,不過,如果吸毒成癮的話公安機關可以對當事人進行強制戒毒。《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2條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可處十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72條
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需要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如果案件復雜的涉案人員較多的可以適當延長。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四、治安管理處罰法立案時間是多少
《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法》 第九十九條
五、公安局立案偵查的期限是多少天?
公安局立案偵查的期限是六十天,即兩個月,一般來說是不得超過這個期間的,但是如果是案件屬于疑難案件,犯罪事實復雜,難以查明,或者是案件的證據不足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一定的期限,但是要注意的是,申請延長的期限一般也不得超過三十天。
六、治安管理處罰追訴期最長是多久有沒有法律規定
我國公安機關對于違法行為人作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所適用的追訴期最長一般為六個月。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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