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需要交社會撫養費嗎
一、未婚生子,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婚生子,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的解答如下 依現行規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1、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象是計劃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盡管屬晚婚晚育,但其本質是計劃外的生育,按國家的現行政策規定,這是要交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的。
2、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例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待遇。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農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一個孩子的條件,但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領取生育證懷孕的,應當補領生育證;生育時仍未領取生育證的(這里指已婚),按照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基本標準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社會撫養費。
引用法規
[1]《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四條
[1]《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2]《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3]《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4]《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二、未婚生子交社會撫養費嗎?
依現行規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1、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象是計劃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盡管屬晚婚晚育,但其本質是計劃外的生育,按國家的現行政策規定,這是要交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的。
2、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例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待遇。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農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一個孩子的條件,但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領取生育證懷孕的,應當補領生育證;生育時仍未領取生育證的(這里指已婚),按照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基本標準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社會撫養費。
引用法規
[1]《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四條
[1]《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2]《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3]《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4]《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三、未婚生子,可以要求交社會撫養費嗎
依現行規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1、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象是計劃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盡管屬晚婚晚育,但其本質是計劃外的生育,按國家的現行政策規定,這是要交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的。
2、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例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待遇。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農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一個孩子的條件,但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領取生育證懷孕的,應當補領生育證;生育時仍未領取生育證的(這里指已婚),按照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基本標準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社會撫養費。
引用法規
[1]《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四條
[1]《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2]《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3]《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4]《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四、未婚生子要求交社會撫養費嗎
未婚生子要交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法律依據】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引用法規
[1]《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2]《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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