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財產必須分配給子女嗎
一、父母的財產必需分配給子女嗎
父母在世,他們的財產屬于他們個人,不屬于孩子,他們可以任意支配。他們的財產能否分要看父母的意思,如果他愿意,就可以分;如果父母不同意,那就不是分財產,是父母的個人財產受到侵犯,肯定是不能分的。談到子女和父母分家產,很多就認為是理所當然。其實不是的,子女是否可以分家產,應該先明確這個“家產”是什么性質的財產,如果是父母的財產,那應該有父母說了算,如果家庭共有財產,那么共有人可以按份取得。
二、不贍養父母的子女,分財產可以不分給他們嗎
1、如果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為我國《民法典》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三、父母財產分配子女有份嗎
父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一般是沒有份的。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父母財產的分配子女都有份嗎
父母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父母如果離婚,婚后財產雙方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父母給的財產給了子女女兒還要隨父母落戶嗎
專業分析
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的,女兒是需要養老的。財產給誰是父母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贍養父母,則是女兒應盡的義務。
按照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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