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發放工資的法律規定
一、懷孕期間公司發工資怎么算,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女職工懷孕期間的工資跟懷孕前的工資并沒有任何區別,公司不能因為女職工懷孕、生育或者哺乳孩子就降低工資待遇,當然也不能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對于懷孕的女職工來講,正常情況下產假期間的工資也不會受到影響,因為有生育津貼。
二、懷孕期間,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
這位朋友我來告訴你懷孕期間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多少吧首先,懷孕期間合同到期不能終止,而是自動順延到哺乳期結束。沒有結婚證,不影響你懷孕應受到的法律保護,樓下對補償標準說的很清楚了,我再補充一點,要考慮你的生育保險問題,生育保險只有在職情況下由單位繳納社保時才能辦理,無論什么原因只要處于失業狀態,即使自己繳納社保,生育保險也不能辦理,這樣在生育時會產生一筆生育費用,本來應由生育保險中心支付的,無生育保險就必須自己承擔了,這筆費用一般在5000-10000左右,你也應該對此提出補償要求。
三、夫妻婚后財產公證期限多久,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夫妻婚后財產公證期限是永久的。根據《公證法》當中的規定,公證機構在接到公民公證的申請之后,將會對此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就會做出公證書,只要沒有推翻公證書的,一般都是永久有效的。
四、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么辦,懷孕期間遭辭退怎樣要求賠償
一、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么辦
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變相損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忽視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原勞動合同自動續延至哺乳期屆滿,工資待遇按原勞動合同執行,勞動者照樣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二、懷孕期間遭辭退怎樣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因此,以女職工懷孕為由進行辭退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3]《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1]《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條
[2]《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八十七條
[3]《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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