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 工資流水證明
一、車禍賠償,工資流水證明
車禍工資賠償證明根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1、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于工資、“三補”(如飯補、車補和話補)、獎金和津貼。 交通事故受害者需要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銀行流水、誤工證明、完稅憑證、誤工時間證明等。工資證明反映員工的基本情況、職務或工作、薪水、工作時限情況等。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二、車禍賠償需要工資證明嗎?
我來給你說一下車禍賠償需要工資證明嗎 這個問題吧第一步,交通事故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妥善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墻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并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于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第三步,賠付規定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償中扣除。第五步,交通事故賠付時間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車禍后誤工費賠償需要證明嗎?
車禍后誤工費賠償,顯然是需要證明的。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并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四、保險賠償車禍人傷的工資證明
賠付項目如下
其一,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其二,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五、出車禍后誤工費由誰出誤工費證明要怎樣開
通常誤工費包括工資部分,由全責方負責賠償。如果任何一方不賠誤工費(包括)工資,可以訴訟公交運輸責任、全責方意外傷害和人員公司工傷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于工資、“三補”、獎金和津貼。
誤工證明應按標準來開具茲證明***(身份證號碼)系我單位員工,擔任某某職務。月收入為人民幣多少(大寫多少)。原因,于年月日至今單位未向其發放工資。以上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特此證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六、車禍誤工費工資證明怎么開,有哪些法律規定
車禍誤工費工資證明的開具,是可以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的,由用人單位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開具。如果是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誤工的,此時是需要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證明的,此時是應當明確誤工的情況,以及誤工造成的工資減少的數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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