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有哪些?
一、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究竟有哪些
1、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有債務重組轉讓,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等,債權轉讓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沒有通知債務人的,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且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二、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都有哪些
1、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有債務重組轉讓,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等,債權轉讓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沒有通知債務人的,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且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三、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具體有哪些
1、債權轉讓的劃分類型有債務重組轉讓,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等,債權轉讓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沒有通知債務人的,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且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四、債權轉讓的特征都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的特征具體包括
1、轉讓的是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權利;
2、可以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
3、可以轉讓金錢債權,也可以轉讓非金錢債權;
4、轉讓債權需要通知債務人,才會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條
五、債權轉讓的類型都是有哪些
1、支付轉讓型。企業在采購時,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銷貨方,銷貨方銷售貨物收到的是應收賬款,但是對方債務人不是購貨方,而是第三方即原來與購貨方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一方。
2、債務重組轉讓。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通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與上一種類型不同的是,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
3、伴隨非貨幣性交易的轉讓。企業進行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易中,含有部分應收款項,此時,應當計算應收賬款占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以便確認是非貨幣性交易還是貨幣性交易。
4、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轉讓應收賬款時,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比如,用應收賬款作抵押而進行的融資,表面上應收賬款轉讓給了貸款方,但是,應收款項到期是否能夠收回,在融資時是不確定的,所以,對于轉讓方而言,是一項或有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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