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否應有義務幫子女帶孩子?規定是什么?
一、老人是否有義務幫子女帶孩子嗎規定是什么
老人沒有義務幫子女帶孩子。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外祖父母,沒有法定義務撫養和監護孫子女。父母有監護和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除非父母死亡,或父母沒有撫養能力,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做孩子監護人和撫養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二、老人有兒子的,女兒會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1、女兒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三、撫養老人孫女有義務嗎
對于司法鑒定后怎么辦這個問題,解答如下1、如果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接到鑒定結論的15日內向所在地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復審鑒定。如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這是最終結果,只能接受,沒有其他途徑了。
2、鑒定滿一年之后,你可以申請復查鑒定。但是復查鑒定的結果即使與上一次結果不同,也不能推翻上一次的鑒定結果,只能說明你的傷情發生了變化,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之外的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可能按新的結果計算。法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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