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是否可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
一、員工是否可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
員工可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
但是,延長試用期期限也會受到《勞動法》第十九條的限制,不能超過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所對應的試用期期限。
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條件,用人單位如果想要延長試用期的,屬于變相的二次約定試用期,違反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guī)定,屬于違法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法》 第十九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二、員工是否能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
員工不能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三、員工在試用期達不到公司要求,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如對勞動者不滿意不合格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也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但需證明勞動者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入職前公司應提書面履行告知義務(工作、工作職責、工作標準、考核方法等),考核的工作應當盡量細致,包括但不限于出勤、工作質量效率、工作態(tài)度、團隊精神等,并進行公示。
風險提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企業(yè)再次錄用的員工,調崗后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嗎
首先,從企業(yè)的角度出發(fā),企業(yè)招聘員工是為了創(chuàng)造價值,如果能創(chuàng)造十萬的價值,那工資拿幾萬不過分;如果不能創(chuàng)造價值,即使領取最低工資標準也不會錄用。試用期對公司來說,就是追求一個盈虧平衡點的過程,一個充滿風險和挑戰(zhàn)的過程,堪比選股炒股的難度。其次,企業(yè)可以通過試用期減少支付工資薪酬,在試用期內,企業(yè)員工的工資可以約定為轉正工資的80%。最后,企業(yè)在試用期內有單方面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的單方面解除權。
五、我們公司試用期是1個月,辭退不滿試用期的員工合法嗎
1、用人單位無理由辭退試用期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3]《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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