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多久可以被強制執行,執行后多久會被強制執行。
一、被執行人多久可以強制執行,執行后多久會被強制執行
一般來說,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最遲是六個月內執行完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托執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后一個月內辦理完委托執行手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后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
二、裁判文書生效后,被告死亡,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如何列被執行人
1、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如權利人申請執行時義務人已死亡,權利人應當在執行申請中直接將義務人的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其他因義務人死亡而取得遺產的主體列為被執行人。
2、如權利人無法提供上述人員信息,應視為被執行人不明確,可依照上述規定裁定不予受理。
三、被執行人在強制執行期間,可以和解嗎?
可以,被執行人欠款可以申請強制措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5、采取強制措施。
四、債務人死亡了還可以執行嗎
債務人死亡之后還是可以執行的。1、繼承人在所繼承的財產范圍內償還借款人生前未償還的債務。
2、所以,就算債務還未還清就死亡,也不影響債權人繼續追償債務。
行動建議
1、債務人死亡后,債務人生前合法取得的個人財產就是債務人遺產,如房屋、汽車、貨幣等。都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
2、建議這種情況下委托律師,律師對搜集證據來說更有便利性。律師可以去房產局查詢債務人名下是否有房產,以及近期是否有相關房產轉移的跡象。
3、也需要去銀行查詢債務人名下的全款最近是否有轉出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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