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不足額抵押到期債務如何處理?
一、民法典中不足額抵押的到期債務如何處理
民法典中不足額抵押的到期債務的處理,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自己承擔,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二、民法典中不足額抵押的到期債務怎么解決
民法典中不足額抵押的到期債務的解決,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自己承擔,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三、主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的,抵押權要怎樣處理
主債務已過訴訟時效抵押權將不會受法院的保護,但對于抵押權本身并沒有消失,作為抵押權人也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但對于已經訴訟時效的的權利,作為勝訴的權利也會隨之的消失,在主張此權利時就需要有合法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條
四、民法典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抵押物如何處置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按照約定處置抵押物,若是沒有約定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五、民法典規定抵押權申報債權如何處理
可以。抵押權人屬于債權人,如果在企業破產后對企業享有債權,抵押權人可以依法申報債權。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六、債務已過訴訟時效要怎么處理
1、向法院起訴要求其還款。訴訟時效期滿。債權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自身的實體權利并未喪失,債權始終存在;
債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債權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因此,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讓債務人繼續還款。債權人可以繼續讓債務人還錢,債務人愿意還錢,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不能以不當得利為借口要求債權人退錢。
3、要求保證人還款。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規定了保證人。在有保證人的情況下,保證人的保證期間會隨著債權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期間的;
如果保證人自愿還款的話,債權人的債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如債務人自愿還款一樣,產生一樣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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