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撫養人的范圍哪些人可以被指定為撫養人?
一、被撫養人的范圍是哪些
1、被扶養人范圍是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且被扶養人有權在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情況下,主張分割侵權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二、在我國監護人和撫養人的范圍是什么
特殊的情況下,監護人和撫養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的。如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后,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成為子女的監護人,另一方雖然是撫養義務人,但不再是監護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三、被扶養人范圍是什么
法律分析
被扶養人范圍是未成年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等)、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受害人的父母(包括親生父母、有扶養關系的養父母及繼父母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四、監護人和撫養人的范圍是什么
特殊的情況下,監護人和撫養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的。如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后,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成為子女的監護人,另一方雖然是撫養義務人,但不再是監護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五、有什么規定監護人和撫養人的范圍是什么
特殊的情況下,監護人和撫養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的。如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后,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成為子女的監護人,另一方雖然是撫養義務人,但不再是監護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六、規范監護人和撫養人的范圍是什么
特殊的情況下,監護人和撫養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的。如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后,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成為子女的監護人,另一方雖然是撫養義務人,但不再是監護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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