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方法遺產如何過戶
一、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怎樣遺產過戶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遺產過戶需要向公證提供財產證明、身份信息等資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應當由所有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共同繼承,若是只由其中一人繼承,其余法定繼承人應當辦理放棄繼承。隨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二、法定繼承拿到法院判決如何過戶,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法定繼承拿到法院判決的過戶在案件判決生效以后,拿生效判決書和本人身份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變更登記手續,或者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通知對方限期履行協助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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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三、法定房子遺產怎么繼承,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定房子遺產的繼承方法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被繼承人既沒有留下遺囑,也未留下遺贈的,則房子按照法定繼承的方法由第一順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房產份額應該相等。
四、民法典規定遺囑繼承有法院判決書就可以過戶了嗎
《民法典》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因此是在生效時才會發生效力,不是說判決書下來之后就可以辦理過戶了,需要等判決書生效才可以辦理,一審的判決書需要經過15日,沒有人上訴才可以生效,二審的案件,是直接生效的。
五、民法典規定繼承人拿遺囑公證書可以直接過戶嗎
1、繼承人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等材料可以直接辦理過戶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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