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詐是犯罪嗎?法律該如何規定
一、根據規定民事欺詐是犯罪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根據規定民事欺詐是犯罪嗎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如果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錢財,則涉嫌詐騙,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民事欺詐行為是在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過程中,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做出錯誤的表示的行為。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詐騙公私財物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二、民事欺詐和刑事欺詐的區別是什么民事欺詐屬于民事不法,刑事欺詐屬于刑事犯罪,兩者之間存在重大區分;但在司法實踐中兩者卻極易混淆。民事欺詐和刑事欺詐都以欺詐為其行為特征,民事欺詐可以分為民事違約的欺詐和民事侵權的欺詐;與之對應,刑事欺詐可以分為虛假陳述的欺詐犯罪和非法占有的刑事詐騙。對于民事欺詐和刑事詐騙之間的區分,應當從欺騙、欺騙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這三個方面進行界分。民事欺詐指的是在進行民事權利和義務的過程當中,故意告訴對方虛假的消息或者是向對方隱瞞了真實的情況,從而誘導對方做出錯誤的行為,民事欺詐和刑事欺詐兩者需要嚴格區分,對于民事欺詐的行為只有在滿足刑事罪名構成要件的時候才會涉嫌犯罪。
根據規定民事欺詐是犯罪嗎延伸法律知識
一、威脅恐嚇他人構成什么罪恐嚇他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但單純的恐嚇不構成本罪必須達到破壞社會秩序的程度才涉嫌本罪。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尋釁滋事犯罪,是指有下列尋釁滋事情形之一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二、威脅恐嚇立案條件是什么?法律并沒有規定威脅恐嚇罪,威脅恐嚇他人,一般會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予以立案追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威脅恐嚇他人,予以治安處罰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尋釁滋事罪,予以立案追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5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被人恐嚇威脅的時候,千萬要記住保持自己冷靜的頭腦。不要一下子就慌亂了,人在慌亂的時候,會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情或是做出一些事后想想都覺得無比的荒謬的事情,只有保持大腦冷靜了,才會采取一些對策,將對自己的傷害降到最低乃至安全脫離危險環境。
二、法律規定民事欺詐是詐騙罪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民事欺詐是否屬于詐騙就要看實施情況;如果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錢財,則涉嫌詐騙,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民事欺詐行為是在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過程中,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做出錯誤的表示的行為。
民事欺詐和詐騙罪的區別包括三方面
1、在主觀方面民事欺詐行為人主觀目的是通過瞞、哄、誘導的方法,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做出對其不利而對欺詐行為人有利的行為,通過“履行義務”的合法形式,謀取非法利益,其實質是“不法獲利”,主觀故意是間接的。而詐騙行為則不同,行為人主觀上根本沒有擔負義務的動機,只企圖虛構事實迷惑受害人上當受騙,交出財物,非法占有,其主觀故意是直接的。
2、在方面刑事詐騙行為人完全是虛構事實、無中生有,根本不具備履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而欺詐行為人則是基于一定事實基礎上的夸張、擴大,屬部分不真實,且有一定承擔義務的能力和條件,也就是說其所實施的行為中有合法的民事的部分。
3、在后果方面刑事詐騙行為人為了非法占有,巧取豪奪,不擇手段,詐騙的財物數額往往非常巨大,嚴重擾亂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秩序。
二者雖然在客觀表現上相似,但在構成要件上仍然存在明顯的區別。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應該怎么樣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可能構成侵占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構成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四、詆毀公司法人會構成誹謗罪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
詆毀公司法人,給公司造成了損害,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實,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通過信息網絡實施,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五、誹謗罪能否同時提起民事賠償,法律有哪些規定
犯誹謗罪之后,可以提起民事賠償,法律上是允許的,誹謗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類案件屬于自訴案件,需要自己向法院起訴,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六、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怎么定罪,要判多久
1、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涉嫌構成侵占罪,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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