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判刑標準及法律具體規定
一、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對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規定的刑事處罰標準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給國家利益造成的損失特別重大,刑事處罰標準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的犯罪主體是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構成此罪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開除公職。
二、徇私舞弊減刑罪如何處罰,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行為人構成徇私舞弊減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為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明知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而對這種后果的發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一條
司法工作人員拘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三、構成徇私舞弊減刑罪既遂怎么處罰,有沒有法律依據
構成徇私舞弊減刑罪的情況下,對嫌疑人應當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節嚴重,比如多次徇私舞弊對犯罪分子減刑或者徇私舞弊對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的犯罪分子減刑的,可以判處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