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能離婚嗎,單方面離婚需要什么條件嗎?
一、單方面能離婚嗎,單方面離婚需要什么條件嗎
滿足以下條件的,可提起單方面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個條件其實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婚姻關系一方當事人的重婚行為,不僅違反了《民法典》所規定的一夫一妻原則,而且觸犯刑律,須受刑罰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法院應判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還在外面“包二奶”、“養情人”或“養小三”的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應互負的貞操義務,無論是過錯方還是非過錯方提出離婚,都證明一個事實,即婚姻關系已很難維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過毆打等方式對家庭成員的身體的折磨與摧殘。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摧殘、折磨家庭成員的身體或精神。遺棄則指有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的行為。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賭博、吸毒等惡習,要耗費大量家庭財產,并有損身心健康,有惡習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無法去履行其應盡的家庭義務。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有此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人民法院應做出離婚判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夫妻之間長時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則很難相互之間履行相關義務,夫妻關系從而近于名存實亡,故而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理應作出離婚判決。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你好,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嗎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并有權探視。
三、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單面離嗎
1、女方可以單方面要求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離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副本和相關證據。
2、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四、女方出軌,男方想提出離婚,但是又牽連銀行貸款,怎樣才能離婚
第一,如果當事人想以女方出軌為理由起訴離婚。那么就必須出示相關證據。否則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五、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離婚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離婚后”問題回復如下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對于離婚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六、單方離婚能離下來嘛,能離的話又要多少時間能離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具體單方起訴離婚程序需要多長時間依據審理的程序而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4、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