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傷鑒定,能否進行傷殘鑒定,法律上有何規定?
一、沒有做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沒有做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通常情況下,超過一年的時間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話,工傷認定部門就不會再受理了。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發生了工作性傷害之后,那么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二、交通事故鋼板未拆除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1、《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2]《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七十三條
三、人不辦出院手續,能做傷殘鑒定嗎
1.如果是進行傷情鑒定,可以在出院前進行鑒定。
2.所謂傷情鑒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如果經鑒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3.如果是經行傷殘鑒定,需要在出院后進行鑒定。
4.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四、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能辦傷殘證嗎
殘疾證辦理條件具有中國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辦理材料1、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并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痹、兩退粗細明顯者可免病歷;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后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后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復評。辦理地點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一些有關于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怎么辦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您能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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