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有沒有律師律師事務所
一、會同縣哪里有律師事務所
(一)有符合司法部《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限定的名稱(二)有固定的適合律師執業的辦公場所
(三)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四)有律師事務所章程和書面合伙(合作)協議
(五)有3名以上的發起人。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手續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章程;
(三)發起人名單、履歷、身份證、律師資格證書、能夠專職從事律師業務的保證書;
(四)資本證明;
(五)辦公場所的使用證明。
第九條律師事務所章程應當包括以下
(一)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執業場所;
(二)律師事務所的宗旨;
(三)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和組織設置;
(四)律師會議的組成和職責;
(五)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和變換流程;
(六)律師的權利和義務;
(七)開辦資本的數額和來源;
(八)財務管理規則、分配規則和債務承受方式;
(九)律師事務所變換、終止的要求和流程;
引用法規
[1]《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 第九條
二、已立案,第一次提交檢察院,這個階段,請律師有沒有用
有的人覺得都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了,說明案件中已經偵查完畢,該收集的證據都收集到了,請律師也發揮不了什么作用。實際上并非如此,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的,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才會作出起訴決定。如果沒有犯罪事實或者證據存疑的,檢察院可能會作出不起訴決定。說明在這個階段,律師可以發揮的空間是很大的。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可以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
第一、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材料。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應當允許被委托的辯護律師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法文書、技術性鑒定結論。
第二、與犯罪嫌疑人會見或與其通信,詳細了解案件細節。
第三、進行調查取證。辯護律師經證人或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向他們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收集、調取證據。
第四、向公訴機關提出解除、撤銷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的意見。如果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公安機關、檢察院對犯罪嫌疑采取的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訴機關提出解除、撤銷、變更的意見。
實踐上,律師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可以做的工作遠遠不止這幾項。最重要的是,通過上述工作,律師可以通過就了解到的案情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等辯護意見.如果檢察機關采納了律師的意見,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訴決定。
此外,如果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那么律師還可以對涉嫌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適用的法律規定提意見,以及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和案件審理適用的程序等依法提建議。最重要的是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必須要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才能簽。而值班律師一般來說并不了解詳細的案件情況,自己聘請辯護律師相對來說能夠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做的工作遠遠多于偵查階段的,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階段,律師可以詳細地了解到案件具體情況,能夠更好地幫助當事人提出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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