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票稅點是多少 個人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呢?
一、增值稅專票稅點是多少
1、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一般有以下幾種
17%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租賃服務。
2、(除下面特殊的外)
13%銷售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等。
二、普通稅票的稅點是多少,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有三個點,普通發票有4%、
6%、
13%、
17%稅率,無論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取得普通發票都不能抵扣,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都要交相應的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印制發票的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統一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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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三、個人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呢?
一、個人繳納增值稅的起征點1、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00-2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銷售額200-800元;
3、按次納稅的起證點為每次(日)營業收入額50-80元。
各地的起征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二、增值稅起征點
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但不適用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即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2011】第0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的文件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現在很多省都已經發文,將起征點調整到了20000元的最高金額,具體可以詢問本地稅務局。
2、營改增的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
5000-
20000 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
300-
500 元(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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