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忠實義務是什么?
一、公司法忠實義務是什么意思?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二、公司法忠實義務的解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上述是未簽訂勞動合同不發(fā)工資嗎的解答
三、公司法忠實義務解釋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踞屃x】 本條是關于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和勤勉義務的規(guī)定。
四、公司法忠實義務是什么的
1、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有忠實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五、公司法中高管的忠實義務是怎樣的
公司法中高管的忠實義務需要履行對應的職責,經營自己范圍的業(yè)務,而且必須作為公司代表為公司的最大利益進行努力的工作,管理好公司,最大限度的衡量自己執(zhí)行職務的標準。
六、公司法忠實義務是什么
忠實義務是明確的針對公司的一些高層管理人員的規(guī)定。要求公司的這些高層管理人員肯定必須是對公司忠實的;
因為身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有些時候公司的一些重大決策,或者是商業(yè)秘密,高層管理人員都是知道的。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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