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復發認定時間有限制嗎?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要做工傷復發認定有時間限制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工傷復發認定沒有時間限制。工傷復發后需要經過鑒定,確定是屬于工傷復發的情形,那么就應該享受工傷的待遇,用人單位不能找任何的理由不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執行,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二、工傷認定期限規定的相關規定是什么呢?
工傷認定期限規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該條款只規定了受理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期限申請的可能性,而對職工超過規定期限提出的申請,是否應當審查超期的理由,沒有明確規定。以上是宣城工傷認定期限規定的解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工傷認定管理規定,工傷認定管理條例
你好,目前工傷管理條例工傷認定的程序有(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四、工傷認定期限規定的具體事項是什么?
工傷認定期限規定的具體事項也是主要參考法律、法規、規章的法律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或通知等。
工傷保險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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