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案例
一、行政訴訟中,哪些專利行政案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應該何時起訴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專利糾紛案件1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維持駁回申請復審決定案件;
2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決定案件;
3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實施強制許可決定案件;
4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案件;
5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行政復議決定案件;
6不服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行政決定案件;
7其他專利糾紛案件。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二、公民、法人可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受理受理的案件只限于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而不受理抽象行政行為的案件;其次,法律規定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但當事人未經行政復議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不受理。
2、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三、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訴訟,法律有哪些規定
污染環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類型的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因為公益訴訟是相關的行為,已經嚴重的侵犯到社會公共利益,所以需要由人民檢察院提出訴訟,然后由人民法院對此根據審查情況來處理。
四、哪些案件必須經過行政復議才能提起行政訴訟
以行政復議為提起行政訴訟前提的案件,主要有兩類1、治安行政處罰案件;
2、涉及自然資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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