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后不用進行民事賠償嗎?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處罰后就不用民事賠償了嗎,規定是什么
違法行為人接受了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之后,是依然需要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的。《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二、行政處罰后是不是就不用民事賠償了
1、違法行為人接受了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之后,是依然需要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的。
2、《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三、行政處罰后就不用民事賠償了嗎
1.行政處罰后如果滿足民事賠償條件,是還要進行民事賠償的。
2.根據法律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四、行政處罰后還要賠償嗎
還要。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是兩個概念,因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必須進行賠償。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可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拒不賠償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五、行政處罰以后還要賠償嗎
1、行政處罰以后還要賠償。行政處罰不能代替民事侵權賠償。
2、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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