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應該怎么辦,家庭暴力怎么辦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希望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并保存出警記錄二、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范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二、家庭暴力怎么辦,怎么辦,家庭暴力應該怎么辦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希望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并保存出警記錄二、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范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家庭暴力應該怎么辦,而且是經常性的
建議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并保存出警記錄。
二、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范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三款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四、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應該怎么辦?
為了維護自己的人身權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1、向親朋戚友求助,如長輩、關系較好的鄰居。由親友勸阻,批評施暴者。
2、向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求助。村(居)民委員會都設有調解組織,由調解組織、基層干部、單位領導進行調解,對施暴者施加壓力。
3、向婦女組織、工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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