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有用嗎?工傷判斷包含哪些?
一、工傷認定書有用嗎,工傷認定書包含哪些?
根據有關規定,《認定工傷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用人單位全稱。
2、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3、受傷害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斷時間或職業病名稱、受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4、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依據。
二、制定工傷認定書一共幾份的
一、至少有三份。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認定辦法》 第二十二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
三、工傷認定書,企業有權拒收工傷認定書嗎
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后,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后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你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以上就是工傷認定書的答案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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