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時的商標轉讓辦理
一、企業破產的商標轉讓如何辦理
1、企業破產商標轉讓的辦理方式為公司與商標受讓人達成協議后,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二、企業破產商標轉讓應如何辦理
1、公司與商標受讓人達成協議后,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三、企業破產商標轉讓具體如何辦理
1、企業破產商標轉讓的辦理方式為公司與商標受讓人達成協議后,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四、商標在公司破產時如何處理
倒閉之前公司將商標轉讓至另一個公司名下,否則公司倒閉的話,商標就意味著主體消失,會被商標局直接撤銷。
轉移和轉讓類似,但轉讓的手續要繁瑣,商標局得要求樓主公司注銷后的清算小組的相關證件和法院對無形資產歸屬問題的裁定書等。所以最好注銷前辦理轉讓申請,到時候委托一家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即可為你辦理。
《商標法》
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相關延伸】
問商標搶注合法嗎?
答商標搶注不合法?!吧虡藫屪ⅰ币辉~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在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冊商標?,F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即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也屬于搶注。進而可以認為,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上市公司的簡稱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也都應該被視為商標搶注”。但由于搶注的對象不同,所涉及的法律原則也就出現了差異前者是商標“申請在先”與“使用在先”之爭,涉及的主要問題是商標權的發生原則;后者則主要是關于“在先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及“其他在先權利”的保護問題,同時也觸及了商標權的發生原則。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四十一條
[2]《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五、企業破產股東應該如何辦
公司破產后,就需要進行破產清算,公司以其資產承擔債務的清償,那么股東該怎么辦呢?
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若股東已向公司繳納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沒有責任。
若股東尚未向公司繳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須向公司補足其認繳的出資。
例外情況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三條
六、國有企業需要向誰申請破產?國有企業破產清算的條件有哪些
作為國有企業,應該具備破產條件,經過主管部門批準,才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8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申請宣告破產?!眰鶆杖松暾埰飘a以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為條件,這是就國有企業而言。因為,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人是國家,而上級主管部門享有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權力。這與非國有企業作為債務人申請破產時需要其所有權人同意是相類似的。重慶泰源律師事務所楊定潔律師解析。一、國有企業破產清算的條件
1、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指公司在經營中陷入困境,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繼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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