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政策
一、國家環保政策是怎樣的
環境管理政策核心是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強環境管理,辦求不產生或少產生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1、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在經濟發展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嚴格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的生產主體工程與防治污染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產使用)?,F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都達到95%以上。
3、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使環境管理沿著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發展。
4、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從中央到省、市、縣四級政府建立了環境管理機構,這些機構依法行使環境管理權力。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也建立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管理本行業和本企業的環境問題。
二、我國環境保護法的環境是指什么,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
《環境保護法》的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條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條
三、環保免于行政處罰的條件包括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違法情節輕微的、不具備刑事責任年齡的,環保是可以免于行政處罰的。對于行政處罰的具體依據,此時還需要結合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的,如果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那么可以根據實際違法行為來追究法律責任。
四、保護環境15條的規定有什么,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有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國家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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