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由誰支付?
一、勞動者在工傷住院期間,需要人護理的,護理費該怎么給
如果勞動者在工傷住院期間,確實需要人護理的,應當保留好請人護理時所發生花費的報銷憑證;一、通常需要護理的,應當在醫院里請專人進行護理,所發生的護理花費,能夠要求用人單位或者社保部門進行報銷的;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水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能夠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出12個月。工傷工人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限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工人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分別等級支付,其準則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二、工傷護理費和伙食費誰出
1.工傷期間、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由所在單位負責。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三、工傷時的工傷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誰出
1.工傷期間、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由所在單位負責。
2.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四、工傷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誰出呢
工傷期間、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由所在單位負責。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五、重慶工傷住院期間伙食費和護理費多少錢一天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受傷職工本人月工資×7個月;
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四、除以上各項賠償外,工傷賠償項目還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轉院費用、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賠償。具體為
1、醫療費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國家規定享受,但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4個月,在此期間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享受。
4、轉院費用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享受。
5、生活護理費依據鑒定結論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護理、大部分護理、部分護理三個等級。完全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享受2017年重慶市工傷保險賠償標準2017年重慶市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大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享受。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享受。
6、輔助器具費按國家標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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