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能否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程序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程序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法律條文】:《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并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引用法規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九條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條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二、房屋租賃合同是否能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
現在如果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話,一般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通常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出現以下幾種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權,可以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1. 承租人在沒有過錯的情形下,租賃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這種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災等。
2. 租賃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的。如租賃房屋是危房,隨時可能倒塌的。
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個有效的租賃合同,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 房屋租賃合同中,有如下三種情形的①租賃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③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的,導致房屋無法使用的。
三、租房合同上能否有修改,有沒有法律依據
對于租房合同涂改的情形,如果涂改經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涂改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涂改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涂改沒有法律責任。具體情況,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改建、擴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賃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適用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商變更租賃合同。一、涂改后的合同還有效嗎
合同涂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都沒有異議,涂改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單方面故意私自涂改,隱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證據證明的,可以認定該合同無效。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二、定金合同有效嗎?
定金合同有涂改無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合同的金額如果雙方協商好變更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如果并不是雙方協商而是單方涂改的,涂改的部分是無效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三、哪些房屋不能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2、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4、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四、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可以修改
1、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權利義務,非經協商一致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不得隨意增設減少義務。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3]《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條
五、你好關于經過工商注冊的房屋租賃合同還可以修改嗎
經過工商注冊的房屋租賃合同可以修改
合同是雙方意思達成一致的結果,雙方對合同條款可以進行修改、磋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屬于合同法中租賃合同,也應符合合同的基本原則,即由雙方磋商一致,法律并沒有限制租賃合同的修改。
六、針對經過工商注冊的房屋租賃合同還可以修改嗎
經過工商注冊的房屋租賃合同可以修改
合同是雙方意思達成一致的結果,雙方對合同條款可以進行修改、磋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屬于合同法中租賃合同,也應符合合同的基本原則,即由雙方磋商一致,法律并沒有限制租賃合同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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