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后,何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律有規定
一、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什么時候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之日起180日內提出。
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后,應在10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要求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書上確定的義務,如果被執行人超過執行通知上指定的時間仍然不履行,法院就開始強制執行措施。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二、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有哪些,行政處罰法規定
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針對不同違反行政管理的行為,設定了多種行政處罰。為了規范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對最常見的、施行最多的主要行政處罰的種類作了概括性的規定,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的種類不限于上述八種,還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關閉等處罰。
三、行政處罰的時效為多長時間,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行政處罰的時效為二年,若是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原則上不再給予行政處罰,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六條
四、行政處罰時效有哪些規定,有哪些相關規定
專業分析行政處罰時效的規定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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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
五、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規定有哪些,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如果行政機關已經下達處罰命令,而當事人拒不進行執行的話,法院是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性執行的。具體需要根據案件事實來進行確定,但如果法院已經認定必須要按照行政機關的處罰來進行執行的話,任何人是不能進行推脫。
六、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辦法對時間的規定是什么?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作出或者變更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原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撤下在互聯網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并作出說明。
引用法規
[1]《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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