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原文債務承擔有哪些構成要脅?
一、債務承擔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債務承擔有哪些構成要件
債務承擔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債務承擔包括這些要件前提是須存在有效的債務;被移轉的債務應具有可移轉性;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移轉達成合意;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同意。那么債務承擔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債務承擔有哪些構成要件?
二、金融債務負擔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金融債務負擔,指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測度企業償債能力時用的一項重要指標。包括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以及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三、土地出讓金凈收益是怎樣計算的,有誰會計算公式
1、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計算方法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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