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骨折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骨折工傷鑒定多久可以做?
一、工傷骨折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對于”骨折后多久做傷殘鑒定“這個問題,如果是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1]《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二、工傷鑒定做完得多久出結果,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需自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的情況或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30天。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三、骨折工傷鑒定多久可以做?
如果是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以上即為我對骨折什么時候做工傷鑒定的解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1]《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四、拇指骨折了多久做工傷鑒定
一般來說,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也就通俗說的傷殘鑒定)。腳大拇指骨折,認定工傷是前提。認定工傷以后,經治療終結后影響勞動能力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腳大拇指骨折,恢復的好的話,一般最多也就十級,最為嚴重的充其量也就九級吧。五、發生交通事故骨折后,多久做傷殘鑒定
⒈法律對于交通事故骨折后做傷殘鑒定的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
⒉一般因交通事故導致骨折的,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三個月到六個月內進行。但是如果在骨折治療中安裝了鋼釘的,要待取出鋼釘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六、骨折工傷等級鑒定時間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認定骨折工傷的傷殘等級,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工傷事故發生之后,單位要在一個月內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等級,再按照相應的工傷等級,賠償勞動者的工傷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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